● 纪实类作品:
一等奖1名,奖金人民币20000元(税前)
二等奖1名,奖金人民币8000元(税前)
三等奖3名,奖金各人民币3000元(税前)
● 最佳剧情片奖1名:8000元(税前)
● 最佳人气奖1名:3000元(税前)
● 鼓励奖10名,奖金各人民币1000元(税前)
● 组织奖1名,奖金人民币2000元(税前)
说明:除指定纪实、剧情类别的奖项外,其他奖项不设片种限制,将按照征集作品情况确定评审比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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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、 |
参加资格:
全国高等院校的在校学生(专科生、本科生、研究生、进修生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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作品内容要求:
以社会及学校为背景的纪实类、剧情类DV作品,题材不限,鼓励表现方式的创新。完成时间限2005年1月后。 |
| 3、 |
作品送选方法: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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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1) |
作者可自己报名参加(合作作者可联名参加),鼓励各院校组织和推荐作者报名参加; |
| (2) |
报名表可以从人民网上自行下载,复印有效,下载网址: www.people.com.cn/dv2006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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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(3) |
参加作者必须完整填写报名表内各项内容,并提供作者照片一幅; |
| (4) |
参加作者必须向组委会递交完成作品,存储介质可以为miniDV带、DVCAM带、CD或DVD数据光盘(720×576/625线/PAL制式,MPEGII或者AVI格式数据),介质上须标明作者姓名和作品名称; |
| (5) |
参加作者请在作品征集截止时间之前,将报名表和作品miniDV带、DVCAM带、CD或DVD数据光盘寄至活动组委会,以当地投寄邮戳为准;同时将作品报名表电子文档及1幅剧照发送到组委会办公邮箱dv2006@peopledaily.com.cn。 |
| (6) |
作品递交地址:
北京朝阳区金台西路2号
人民日报社网络中心“2006大学生DV有奖征集”组委会
邮编:100733 |
| (7) |
所有送选作品不予退还,请作者自留备份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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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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作品征集
时间:2006年5月—10月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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入围作品展播
时间:2006年6月—11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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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3、 |
评奖结果揭晓及颁奖仪式
时间:2006年12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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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、 |
所有送选作品必须由作者本人参与创作(合作作者可联名参加),作者应确认拥有其作品的著作权,如因此引起任何相关法律纠纷,其法律责任由作者本人承担; |
| 2、 |
作者应保证送选作品将不会涉及肖像权、名誉权、隐私权、著作权、商标权等法律纠纷,否则其法律责任由作者本人承担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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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3、 |
征集活动拒绝任何可能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的作品; |
| 4、 |
除非特别申明,送选作品的视频、静帧图像、相关文字及图片资料可能被活动组委会无偿用于本次活动的宣传、在电视或互联网展播以及活动之后的与艺术教育相关的活动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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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5、 |
主办单位拥有将获奖作品出版音像制品的优先权利; |
| 6、 |
活动规则最终解释权归主办单位; |
| 7、 |
凡递交作品,即视为同意上述法律问题说明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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